朝阳劳动仲裁,给我发了一个仲裁结果,从我申请仲到出结果,只用了580天。北京是不允许60天不出结果直接打一审的,所以,遇到仲裁毫无压力,或者说毫无节制的拖延,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发个朋友圈抱怨抱怨。
今天上午开庭,本来做好了撕逼的准备,结果,居然调解了,对方代理人是公司法务,从乳制品公司总部内蒙过来的,庭审结束还加了我一个微信,说以后多交流,也许真的不打不相识吧,有些事大家一聊就知道是不是内行了。
劳动这点事,也算一直没放下。接着说前边580天的,居然给了我一个败诉的结果,员工明显违反敬业限制,仲裁因为没有勇气判决员工赔偿公司50万而胡乱的判决,因为公司没支付经理补偿金而竞业限制约定无效,奚小明前大法官的司法解释系列明白说了,给不给钱,和约定有效与否两个事,分开主张,仲裁在压了580天以后给这么个结果,挺没有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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