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 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 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 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是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 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 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 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 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是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