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汇票一经背书转让,则对受让人来说,在汇票遭拒付或拒绝承兑时,有权对所有在他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进行追索
- 特别背书是指背书人指明将汇票转让给某人且注明禁止再度转让
- 背书人注明禁止再度转让的汇票,如受让人将汇票再度转让给新的受让人,则原受让人丧失对向其转让汇票的背书人追偿的权利
- 背书人可以通过背书向受让人转让汇票的一部分金额
- 按其兑现方式,信用证可分为付款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 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后,即成为开证申请人的担保人
- 根据预支信用证,受益人在交单前即可预支全部或部分货款,对于受益人日后能否按信用证交单、交货的风险及银行发生的利息或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 在对开信用证中,买方和卖方相互开立的信用证必须金额相等且同时生效
- 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 在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
- 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 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
- 该汇票不再是一张国际票据
- 如果B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则C公司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
- 如果B公司是为清偿与C公司之间合同之债务而向W公司背书转让该汇票,则在C公司之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C公司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
- 如果W公司要求付款人付款时,付款人以汇票过期为由拒付,则C公司可以向B公司或A公司追索
- 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之分,未加注明的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 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之分,保兑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付款
- 有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之分,未加注明的为可转让信用证
- 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之分
- 丙银行的承兑行为有效
- 开证行的撤销行为有效
- 甲公司或者其他持票人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丙银行有义务付款
- 开证行虽已书面通知丙银行撤销信用证,但仍应向丙银行偿付有关款项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它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确立的原则
- 目前世界上在成文法中对“信用证欺诈例外”作出规定的仅有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 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有关规定,银行对有欺诈嫌疑的单据可以自行确定拒绝付款或承兑
- 它又名承购应收账款
- 经常在承兑变单方式(D/A)中采用
- 进口保理商对出口方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 根据保理商对预付款是否享有追索权,可以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
- 本信用证付款以货物经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人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证书为条件
- 本信用证的生效以开证行的另行通知为条件
- 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的单据包括出口地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
- 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货运收据,该签名应与开证行所保留的签名样本相符
- 可撤销信用证
- 不可撤销信用证
- 付款信用证
- 承兑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