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一章 民诉综合 » 民诉与仲裁 » #2070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703#
张三起诉李四归还借款5万元和利息1000元一案,张三的委托代理人为张小三,委托授权书上写明的授权范围为“全权代理”。张三向法庭举示借条一张:“今借到张三5万元,于2011年7月归还,利息为1000元。李四 2010年10月”李四向法庭出示张三出具的收据复印件一张:“今收到李四归还的借款5万元。张三 2011年7月”。出示银行汇款凭证,证人王五证言。张小三在庭上承认张三曾经收到李四关于归还借款的银行汇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借条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 借条原件为直接证据,李四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是间接证据;
  • 李四申请证人王五出庭作证的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 对于已经归还5万元本金的事实,李四不需要再举证证明。
  
本题有 4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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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八级警司 发表于 2012-6-19 22:23
申请法院调查搜集证据、保全证据,是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而非在举证期限届满7日前。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22 # jinzuyao86 发表于 2012-6-15 15:50
主要难理解的一点是还款凭证的复印件是直接证据
21 # 1078227113 发表于 2012-6-15 11:04
看来题目有疏漏啊!不过还是用一般的眼光看吧
20 # yugenfa 发表于 2012-6-1 10:46
借条,欲证明事实是借款关系的存在,对此,应由原告张三承担举证责任,该证据是张三提出来的,所以是本证;收据,欲证明事实是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该事实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即李四证明,所以,由李四提供的这份收据是本证
19 # yexuetizhi 发表于 2012-5-22 10:04
这个题其实是很简单的,证人10天,看完答案就知道
18 # 第四幸存者 发表于 2012-5-21 20:17
这题的分析,厉害啊!
17 # psatan 发表于 2012-5-20 13:06
cgzxxx 2011年09月08日 10:13:19
这道题出得太好了,很多知识点都在里面
这里考察知识点多,但出的很差很差,首先是B,B没有出示原件,所以是无法核对的复印件,是间接证据。还有D,张三之前已经说了在法庭上,既然没说他反对张小三的承认,那就等于当事人的自认
16 # 9541555 发表于 2012-5-17 11:22
古道瘦马的题我总算做对了一题,难得呀
15 # 混乱之刃 发表于 2012-4-6 22:01
D应该是对的。因为第8条第3款“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14 # 法官也是人 发表于 2012-4-4 22:10
简易程序的证人出庭申请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啊,我擦。C是对的?题干根本看不出是用的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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