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民诉综合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本、反诉的主体应当具有同一性,故在本、反诉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
- 反诉与本诉之间应当具有牵连关系,所以本、反诉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 张三起诉李四,李四反诉张三,诉讼中,经法庭传票传唤,张三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诉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反诉应当缺席判决
- 反诉应当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在二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但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违法,向该调解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
- 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某县法院的一审判决错误,向市中院提出抗诉启动二审程序
- 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县法院张法官在一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收受贿赂,而向该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县法院在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程序中存在严重错误,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 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平等原则
- 本案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 本案证人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 在法院作出人民陪审员回避决定前,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 法院驳回张三回避申请后,张三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 A区法院
- B区法院
- C区法院
- D区法院
- 共同原告
- 共同被告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证人
- 本案中腾达公司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追加其参加诉讼
- 在诉讼中腾达公司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权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或者撤诉
- 如果本案通过调解结案,则调解书需要经过腾达公司签收
- 如果一审判决腾达公司不承担责任,则腾达公司不能作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 张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且应当承担证人出庭作证产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
- 法院应当要求以上证人签署如实陈述保证书,证人拒绝签署的,不得作证,并且自行承担费用
- 陆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陈小是未成年人,不得作为证人
- 陆某的证言证明力小于路人陈某的证言,且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张某损毁某书店的工具书,书店老板起诉要求赔偿,提供的被损毁的图书证明损害后果,该图书是直接证据
-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是间接证据
-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是间接证据
- 一个客观且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应当由张三提供证据证明鱼虾死亡与甲公司饲料的质量问题存在因果关系
- 应当由甲公司提供证据证明鱼虾死亡与甲公司饲料的质量问题不存在因果关系
- 甲公司提供的证明本公司无过错的证据是本证
- 甲公司提供的证明本公司无过错的证据是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