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证律师在全国承接业务的资格上,国家现在是承认了的。只是故意设置行政障碍不利于C证律师去大城市承接业务。如果仅是为抉贫,那可能这样得不偿失。既然是扶贫,何不让贫困区的C证律师去大城市赚更多的钱,也会增多贫困区人们的考证积极性,让C证人走出去,腾出了贫困区的律师市场,A证人才更愿意去贫困区,贫困区才能得到更高质量法律服务,否则贫困区充满了C证也不是好事,再说,必竟限制影响了C证人以后的生活迁徒,不是很具有社会科学性。市场会最好的调节律师供求,为没钱的人,国家可为其请A证律师法律援助,不必设个C证。A证律师,如果有钱赚,会去贫困区,律师不管出钱者是国家以法律援助方式出钱还是客户自己出钱。如果全国律师不够,可加强律师培养,可提高A证通过率,不必设C证,因为律师技术门槛,全国应一致更好,也完全可一致,一国两制区域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