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飘零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11-29 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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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揭阳
必定没有偶然防卫,林业两人执行职务,双方四人互殴后,林业两人系正当防卫,刘某两人妨害公务,刘某两人不可能有任何防卫权力,不可能有任何防卫的正当性,属于拒抗抓捕的行为,
另外一个角度,互殴无防卫,
再一个角度,双方对互殴有错误认识,林业两人认为自身系执行职务行为,刘某两人有参与互殴意识,
打个比方,警察抓一帮人,场面混乱一阵乱打后,对方受伤的有可能因偶然防卫进而构成故意伤害么?不可能,你只有乖乖放弃任何抵抗束手就擒,任何抵抗行为都没有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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