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律师相关] 正式开个帖子,以后在此记录我的律师人生,多多支持

   
茉莉香片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0-3-24 15:38:44 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xuanyuanzhi


    我不知道什么叫实习费,没听过这个概念,意思是律师把钱给所里?我们没有,而 ...
律师梦飞翔 发表于 2010-3-18 09:51



    翔大哥,深深的祝福你,祝福你们开心、幸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hefu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3-30 14:55:06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压力和艰辛,工作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所以还是选一个更适合自己生活的城市比较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美妍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0-3-30 18:02:46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抓住本质呀,大哥哥,写这帖子为了什么?


何必在乎那些杂音呢?

这么多人关注你,是为了什么呢?

你如此聪明怎么会想不明白呢?

加油,我们都等着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关山月9452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5-18 07:20:12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很不错的经验
希望还有后续
支持原创文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dnzx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5-18 15:01:12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一口气看完了帖子,对于事情的经过有所了解,这是一个自考生与统招生的争论。争论自考、统招本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可以看出楼主取得成就的背后作为自考生所付出的努力,但是楼主忘记了开贴的初衷。本人也非统招出身,并且是跨专业学习法律,通过司法考试,完全是为了兴趣。学法网是个供大家交流的平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都可以表达出来,不要因为有了不同的声音引起无谓的争论,于己于他都没有任何的益处。拙见,轻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xiaowei778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5-20 15:43:47 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50# 律师梦飞翔


    看了你的帖子,很想和你交朋友,我在上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ikao40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6-24 11:59:38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我只佩服有能力的人,所以此贴不能沉!
期待您的更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fanti666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18 00:49:43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我也觉得11楼说话是挺过分的,世界上的各种事情多了去了,凭什么就说人家楼主是骗人的,骗你又没有什么好处。人家楼主本来是一片热情,想给我们这些后来者一点经验,真是很难得的,自己不给后来人写经验,还怀疑歧视人家。

   楼主,你不要生气啊,拿他人的过错气坏自己的身体,不划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edy2009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0-11-25 15:37:12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持续关注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edy2009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0-11-25 15:47:54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回复 54# 律师梦飞翔


    受教,持续关注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113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