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 甲乙因为贸易往来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适用商事惯例
- 丙告诉朋友,“如果通过司考,我就请你吃饭”,事后丙反悔,朋友可以起诉丙
- 税务局是国家机关,是行政机关,公民丁与他发生的一切关系都是行政法律关系
- 甲与乙两人约定,由甲出货币50W,乙以劳务出资作价50W
- 由于前一天在KTV喝酒唱歌,耽误了第二天开庭的案子,导致败诉并赔偿当事人损失,由于律所是合伙企业,所以甲乙两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律所成立之时可以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 由于合伙企业可以成立有限合伙,甲与乙约定,甲可以出资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 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 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 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宣判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 若乙在离婚时就发现甲隐匿财产,甲分割财产时应该少分或不分
- 若没有更强的证据,应推定张三对戒指享有所有权
- 若没有更强的证据,应推定张三对戒指是有权占有
- 若没有更强的证据,应推定张三对戒指是恶意占有
- 若王麻子能证明其之前一直占有该钻戒,而张三不能证明其合法占有该钻戒,就应推定王麻子是钻戒的所有权人
-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电脑
- 乙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电脑享有留置权
- 10天内,如果甲不给丙修理费,丙可以变卖该电脑,就价款优先受偿
- 如乙要求丙返还电脑,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 张三以基于有偿等价的公平原则,要求退货
- 张三以被欺诈为由而主张撤销交易
- 张三以显失公平为由而主张撤销交易
- 张三无权要求商家退货
- 戊、丙、乙、丁
- 戊、丁、丙、乙
- 乙、丁、丙、戊
- 丁、戊、乙、丙
- 该买卖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 王某与李某恶意串通损害A公司的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 属于不正当竞争
- 属于合法行为
- 如查明花盆是从3层301的阳台掉落,其业主甲一定承担赔偿责任
- 如查明花盆系从3层以上抛出,3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 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 若401业主能够证明是501业主家的小孩推落的花盆,则仅其自己免责
- 甲乙任何一方因故不能赴约,都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 因为违约责任是严格责任,所以乙无论何种原因,只要不赴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 甲故意耍弄乙而不赴约,导致乙白白等待了一晚,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
- 乙故意不去赴约,造成甲为准备约会而形成的各种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