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美女老板高小琴为了拿到土地,与主管副市长乙丁义珍上床并得到了土地
- 甲在税务局副局长乙为其依法办理税务事项后送去五万元钱表示感谢,乙收下
- 土地局长乙在收到开发商甲10万元好处费后越想越觉得不安全,一周后又回赠甲12万元的一对儿花瓶
- 商人甲为了从市长乙处获得项目,为乙的子女安排了工作
- 丙企业可以向乙县政府申请复议
- 本案被告是乙县人保局
- 对划拨存款,丙企业可直接起诉
- 如诉讼中,县人保局申请法院执行税款的,法院应当执行
- 该继续盘问为行政处罚
- 黄某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黄某可向派出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通知黄某家属被盘问及盘问地点
-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法院
- 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12年1月5日算至2014年1月8日
- 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12年6月4日算至2014年1月8日
- 法院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
- 司法局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局长
- 司法局仅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刘某违法情节严重的证据
- 税务局告知该公司有关张某纳税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张某
- 税务局的告知行为对张某的权益明显没有实际影响,故不可诉
- 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的,该公司有权提起上诉
- 若一审法院认定税务局的告知行为违法,应当判决撤销
- 扣车为行政强制措施
- 扣车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违法
- 环保局退回被扣的卡车即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 某省地方性法规有权对该扣车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
- 本案被告应为县食药局
- 县卫生局应为本案第三人
- 县卫生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 刘某有权对县政府关于擅自设立药店的查处权由县食药局行使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 须经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不得与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某省实施<城乡规划法>条例》相抵触
- 可以对《城乡规划法》作出变通规定
- 该《办法》签署公布后,需及时在该自治州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 对小轿车未予返还,钱某享有国家赔偿请求权
- 钱某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在其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提出
- 对县公安局的决定,钱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对县公安局的决定,钱某可以向县政府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