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乙公司是委托人
- 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 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 《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 无效
- 对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 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
- 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
- 由丙公司退给李某
-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
- 由丙公司退给方某
-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
- 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 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 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
- 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 李某向乙返还所获利益时,应以乙所受损失为限
- 李某应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费用
- 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 如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 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
- 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
- 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 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 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 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 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 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 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 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 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 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 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 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 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 A县法院
- B县法院
- C县法院
- D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