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行政行诉 » #6554 题目内容及评论
6554#
某公司2002年1月至2002年10月的各项收入60万余元,2002年至11月某地税局向某公司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万余元的通知书,此后,又先后三次向该企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书。该公司都没有缴纳。某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举行听证后.应如何处理?
  •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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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吹行舟 发表于 2018-3-6 20:37
我觉得这道题问得有点奇怪啊!
7 # xiaocui123 发表于 2016-6-17 12:57
后三次向该企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书。该公司都没有缴纳,
还能是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6 # lihai1677 发表于 2014-7-8 15:45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6-5 00:05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 # 287184380 发表于 2013-8-4 21:37
审题 迷惑了
3 # jklinn 发表于 2012-11-2 20:06
这件事,要么就违法没有正当理由不交税,要么有正当理由,不违法,哪来的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哪来的听证后,会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 # orlane 发表于 2011-7-20 21:25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1-4-27 19:33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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