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某不出庭的行为
- 潘某不出庭的行为
- 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
- 韩某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行为
比如管辖权异议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裁定撤诉的案件,不能上诉。
对离婚离不成的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定撤诉的案件,不能上诉。
对离婚离不成的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裁定撤诉不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第十八条规定:“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第三十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
”第129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裁定撤诉不可以上诉
正常情况通知原告到庭是用传票,故没有交待,便是采用了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