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的全面修改。我国宪法共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第一次全面修改是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通过并颁布了1975年宪法;第二次全面修改是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第三次全面修改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82年宪法。
3.目前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通过了共31条修正案。
通过以上注意全面修改、修改、修正案的区别
这样的题才能如何做得对?不是考法律,而是考政治,明明是全面修改,却又不肯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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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版〈三大本〉第一卷146页表述为“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第232页表述为“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等,都属于全面修改”。
全面修改并不是全面否定,当然也会有继承与发展,所以说全面修改也是正确的呀
宪法的修改的提案主体是1982年《宪法》的规定。这是纯粹记忆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