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传被告时必须要采用拘传票,拘传票应当由审理案件的审判长签发
- 对有关人员采取拘留的,须经法院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负责执行和看管
- 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口头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先撤销或变更拘留和罚款的决定
- 人民法院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的罚款和拘留可以合并适用,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连续适用
119条: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罚款、拘留。
121条: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122条: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的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决定,这个应该是上级法院做,
题目中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口头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先撤销或变更拘留和罚款的决定 这个是下级法院做的吧,
拘留应当由司法警察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而不是司法警察看管。
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对同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对则产保全的不服只能向本级法院复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4条的规定,拘留应当由司法警察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而不是司法警察看管,
121、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122、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三日内发出决定书。
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119、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对同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拘留应当由司法警察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而不是司法警察看管
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口头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先撤销或变更拘留和罚款的决定
对同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119条: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罚款、拘留。
121条: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122条: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的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对同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所以B项错误,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22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所以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19条的规定,对同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