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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4#
[07司考真题卷一第81题]: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 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 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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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6-12-19 12:28
诉讼离婚 适用法院地法 协议离婚产生纠纷诉请法院判决的才谈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问题
13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7-30 17:44
D项说的是婚姻是否有效,即结婚条件。法律适用顺序:1、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2、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但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3、既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D项怎么样都是对的。
12 # mariner任 发表于 2013-8-23 20:50
D没有任何问题,题目说了定居甲国的王某和李某。那么如果有共同居所地,一定是甲国,如果没有的话,使用共同国籍国,他俩肯定没有共同国籍国。那么只能使用缔结地了。因此适用甲国法。
11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9-6 19:15
做题小狂人 2012年07月08日 12:07:54
xfabble 2012年05月21日 23:34:42
诉讼离婚 按<适用法>不是直接使用法院地法么?
是的,不要怀疑自己,果断AC
【旧题新做】D项考查的是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关于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区分了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的,21条规定的是实质条件的法律适用,22条规定的是结婚手续即形式条件的法律适用。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都有效才能认定婚姻有效。根据新法的要求,就该题所给出的条件来看,我们无法确定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的法律。关键的问题是大家一定要掌握好新的法律规定。根据新法D项本题给出的条件无法确定正误[应该是AC]。
10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2 08:58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9 # 爱你哟 发表于 2012-8-1 07:47
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 就完了,还解释个半天让人看得累。
8 # lllypm1981 发表于 2012-7-16 13:21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问的是婚姻效力,所以适用第21、22条
每个题的解析都这样就好了
7 # 枫の火月 发表于 2012-7-16 00:37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所以D是错的
6 # 做题小狂人 发表于 2012-7-8 12:07
xfabble 2012年05月21日 23:34:42
诉讼离婚 按<适用法>不是直接使用法院地法么?
是的,不要怀疑自己,果断AC
5 # xfabble 发表于 2012-5-21 23:34
诉讼离婚 按<适用法>不是直接使用法院地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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