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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一建筑工程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机械厂一新办公楼,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完工后,机械厂因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则该建筑公司可采取哪些措施
  • 催告机械厂在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
  • 3个月后,与机械厂协议,以该办公楼折价从中优先受偿
  • 3个月后,委托拍卖公司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 3个月后,申请法院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本题有 1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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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Rosexsg 发表于 2014-3-23 10:02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8 # mynplayboy 发表于 2013-1-8 13:40
没错,3个月在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
17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1-13 09:11
法定优先权 行使期间——6 个月——自竣工日,或约定的竣工日起算
6个月内
16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25 19:53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五、本批复第一条至第三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
15 # cjflhs 发表于 2012-10-8 12:45
6个月是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意思因该是说在合理期限外,六个月内可以实行: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吧
14 # 云中英 发表于 2012-9-12 01:04
靠你妹~6个月为啥要三个月~你傻啦?
1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5-30 12:34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1、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未支付。
2、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适于折价、拍卖。
3、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效力:
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支付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消费者的债权应该是自己尽了主要或者全部履行义务后才具备优先性。

建筑工程变价时,若未协商,则不得私力救济。
1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5-30 12:33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优先权主张期限;6个月。
消费者的债权优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为劳务之债。
承包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发包人的物权。
11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5-20 19:50
《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承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1、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未支付。2、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适于折价、拍卖。3、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效力: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支付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0 # luxlux123 发表于 2012-4-22 19:14
同意
ychonline 2010年10月25日 17:45:07
6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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