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对自己没有约束力
- 若家和物业与事兴物业签订合同,将东区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委托给事兴物业,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合同无效
- 乙业主住在一层,有权以自己不能享受电梯服务为由拒交电梯分摊费
- 丙将其房屋出租给丁,约定由丁按月支付物业费,后丁未支付,家和物业可以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为什么对呢,按照合同相对性物业只能求丙承担吧,求解
B项不是只转让了部分吗?怎么符合第一条的全部业务转让呢?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9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