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就算是一个罪犯也有权利抵制其他人的侵害进行正当防卫之类的
警察根本没有表明身份,况且主观上完全不知情
认定是意外事件是合情合理的,如果警察当时告知其是警察,那么应该换一个答案了。
便衣警察——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不可能是故意犯罪,只可能是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故,...
心疼便衣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
假想防卫不可能是故意犯罪,只可能是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故,看有过失没有,另过失轻伤不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