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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02司考真题卷二第57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 管制  
  • 有期徒刑的缓刑
  • 拘役
  • 剥夺政治权利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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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9 11:36
社区矫正:管缓假暂
前两个可附加禁止令。
3 # terry1984 发表于 2012-6-26 22:10
本题已被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只有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及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有期徒刑才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2 # gtszlzx 发表于 2012-5-14 11:42
按照新法:AB由社区矫正部门负责,CD有公安局负责。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7-11 21:07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零九条和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的有关规定,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判决、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
公安机关: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
法院:罚金、死刑立即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及无罪判决、免除刑罚的判决
监狱:有期徒刑、死缓、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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