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张某因过失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刑满释放,服刑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 李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后,到某国家机关工作,5年后,因工作失误被机关开除公职
- 王某,23岁,刚从某名校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 孙某,医学博士,某市着名外形整形医师,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被市中级法院判决赔偿患者巨额损失,遂弃医从法,在律所工作两年后,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级
- 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级,免职
- 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应当赔偿
- 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记过
- 记大过
- 开除
- 留院察看
-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 警告
- 同行的批评
- 所在法院的批评
- 所在法院的通报批评
- 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 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长沙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 李甲、李乙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甲是书记员,李乙是审判员
- 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 保持诉讼过程的平等性
- 注重诉讼过程的公开性
- 杜绝单独接触当事人
- 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 冯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拒绝接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监督
- 陈法官在审理案件结束之前拒绝接受新闻媒介的采访
- 楚法官为防止自己的判决被上级法院撤销,事先向上级法院的法官咨询
- 卫法官对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在裁决时尽量考虑公众的舆论
- 保持沉默
- 应当决定其回避
- 应采取适当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机关反映
- 应告诉当事人由其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