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 我国法律
- 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 当事人协商确定
-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当事人可以申请
- 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当事人可以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2年内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 案件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 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 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 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 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