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9676 题目内容及评论
9676#
下列的描述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是
  • 十恶制度产生
  • “准五服以制罪”
  • 建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 “官当”制度确立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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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雁南闲人 发表于 2010-5-1 19:06
死刑复奏是北魏武帝
2 # king724678 发表于 2010-3-16 19:57
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
1 # 西域游伴 发表于 2009-5-23 14:29
唐朝的十恶制度正式确立,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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