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管你被砸得七荤八素,一定要把花盆抱走.不然事实就没法举证.就只有吃哑巴亏了.
真对……
不过本题倒也不是太复杂的题 如果理解透了的话 就完全可以做出来的
本题应该说是一道非常好的题的
首先 我们来看法条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各位 请看准这个法条 这个法条 跟本题的区别在于什么?
这个法条 其实非常明确 但是这个法条适用的前提是什么呢?大家想一想,前提是这个案件的事情部分已经明确了,就是当事人建筑上的东西掉下砸到人的! 本法律适用的是事实已经明确的情况下,被告人需要去面对的问题,要么负责,要么承担无过错举证的责任!
就本题而言 这个案件 如果发生的话 第一点 就是甲必须证明 确实是乙家的花盘砸到了他 这一事实必须已经明确的情况下 再可以进行下一步 下一步是什么呢?
就是乙的无过错举证责任.
本题问的很清楚的 请看 "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问的明明是第一步吗?
所以本题 就应该是甲先承担举证责任!
本题选A没有 任何问题!
做题 得看清楚题干问地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