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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北京乙公司租甲公司的公寓,租期为5年,后乙公司将其改建为农贸市场,转租给30多家小业主,并约定租期4年,2000年11月,甲公司为清偿债务,申请法院拍卖出租给乙公司的物业,后由丙公司买得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要赶走30多家小业主,将市场改为饭店。请回答: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丙公司买得属于甲公司的物业有效,小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
  • 丙公司买得属于甲公司的物业有效,因此有权终止乙公司与小业主的租赁合同
  • 在拍卖结束前丙公司不知道公司的物业已租赁小业主。因此,丙公司可以撤销购买甲公司物业
  • 法院在拍卖甲公司物业前,应告知竞买者该物业上存在他人设定的他物权
  
本题有 3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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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的名义 发表于 2010-5-3 14:44
有什么他物权?租赁不是属于债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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