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代理有效
- 复代理无效
- 转代理有效
- 转代理无效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民法通则》第68条
2、两者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都是代理人有条件地向次代理人赋予代理权。
3、区别在于委托和代理的外延不同。委托是代理的一种,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所以学术意义上的复代理包含了转委托,转委托是复代理的一种形式。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9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