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 刑法 » #7204 题目内容及评论
7204#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 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
  
本题有 4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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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lvis 发表于 2012-3-13 22:58
48条说的是死缓是可以由高院核准,那换句话来说,最高院也可以核准,实践中死缓是由高院核准的。
26 # 王燕燕燕 发表于 2012-1-30 14:11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5 # 王老师1990 发表于 2012-1-18 15:35
对B选项有疑问的,刑诉没学好。
A这种表述倒是容易引起歧义。。。
24 # 刘仕孚 发表于 2011-9-2 17:22
死刑核准权已被最高院收回了
23 # 刘仕孚 发表于 2011-9-2 17:21
合同责任 2010年10月28日 15:37:17
依2006年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死刑的核准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22 # shuaibo2011 发表于 2011-5-11 1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于死刑的适用考生应该均能熟练掌握。即一个积极条件:罪行极其严重;两个消极条件: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本题的干扰主要在于死缓,必须清楚死缓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只有在罪犯被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谈得上适用死缓,也就是说被判处死刑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显而易见,本题选项中的C、D,均不得适用死刑,因此也不能适用死缓。
21 # nnkang 发表于 2011-5-11 08:08
为何选a?
20 # 艾能扬 发表于 2011-3-21 10:19
未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不适用死缓,因为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适用制度.
19 # 火蝎 发表于 2010-11-23 15:08
抱歉,收回自己的言论!
18 # 火蝎 发表于 2010-11-23 15:00
B项明显有误,当选!
望众考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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