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6238 题目内容及评论
6238#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 "立继"
  • "祖继"
  • "嗣继"
  • "命继"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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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9 10:33
南宋"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二:
一是"立继":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二是"命继":即"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
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5 07:55
南宋"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二:
一是"立继",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二是"命继",即"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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