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离婚的案件中,丈夫对妻子陈述的家庭暴力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妻子就无需举证
- 在诉讼中,对原告陈述的事实,被告不置可否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原告就无需举证
- 经当事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其在诉讼中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 被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的,原告的举证责任恢复
- 在一起离婚的案件中,丈夫对妻子陈述的家庭暴力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妻子就无需举证
- 在诉讼中,对原告陈述的事实,被告不置可否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原告就无需举证
- 经当事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其在诉讼中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 被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的,原告的举证责任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