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当事人 » 民诉与仲裁 » #5168 题目内容及评论
5168#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法院受理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 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本题有 21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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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8-8 23:04
本人疑惑的是在题目中并未提及代位权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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