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 民诉与仲裁 » #5125 题目内容及评论
5125#
涉外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限于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中适用
  • 管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
  • 当事人只能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不得违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本题有 3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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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liuhy197429 发表于 2010-8-16 21:00
民诉25条[合同纠纷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诉意见305条规定: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可以违反我国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诉242条[明示协议管辖]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 ,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诉243条[默示协议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13 # pcm768014 发表于 2010-6-26 12:20
一定要记住,涉外和国内的协议管辖是有区别的,涉外是与争议事实有实际联系的地方都可以管。
12 # saintsaber 发表于 2010-6-3 21:04
无论涉外还是一般合同,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至于管辖地涉外比普通合同更广泛
11 # elppa0305 发表于 2009-9-11 00:21
与争议事实有联系地的法院
10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8-6 23:08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即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法律只作了原则规定即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有实际联系原则。
注意《民诉意见》第305条之规定,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不需遵守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之规定。
9 # 力子 发表于 2009-7-9 20:57
C项应该是对的吧!!
8 # 霹雳娇娃 发表于 2009-6-16 16:38
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选项漏掉了这些地点的管辖权
7 # guyuejinchen 发表于 2009-5-30 23:14
涉外的可以默示协议的
6 # guyuejinchen 发表于 2009-5-30 23:14
涉外的可以默示协议的
5 # guyuejinchen 发表于 2009-5-30 23:14
涉外的可以默示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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