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明未成年,父母离异,小明随爷爷住在A区,小明父在B区,其母在C区,小明起诉索要抚养费,此案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 张三在北京,李四在上海,张三欲起诉李四追要欠款,而李四被宣告失踪,此案北京张三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 甲已被劳动教养一年,6个月后乙也被劳动教养,后隔3个月,乙起诉甲,此案由甲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 小红在A区,其舅在B区,其叔在C区,指定监护指定其舅,其叔不服,此案件由C区法院管辖。
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题目中是这种情形)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意见第8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应该理解为被告的监禁未超过一年的情形)。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理解为双方都被监禁,而被告监禁了一年以上)。
甲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乙诉甲,甲为被告,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中A、B、D错误应该没有异议,关键是C,请教了好多人,说法各不相同。
A.小明未...
很明显,无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年1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5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法释〔2010〕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2010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请示》((2010)鲁立函字第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复。
你按照8条解,就得看后半句。前半句是以23条为基础的例外中的例外,后半句是前半句的但书。明明C就不对。真没劲!!!
又做了一遍题目,我修改一下自己的看法,此题应选C答案没有错。
民事诉讼法 第二...
不知道# 梦的天行者说什么梦话!
题目两人都教养监禁!你说的自相矛盾!
被告教养监禁一年以上,就属教养地与监禁地管辖!这一规定也与民诉解释5,经常居住地相吻合!也可以理解是此教养监禁地是经常居住地。
甲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乙诉甲,甲为被告,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为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