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五章 刑法综合 » 刑法 » #2058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583#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甲在楼上持刀追杀乙,乙为躲避甲的追杀而跳楼摔死。乙的死亡与甲的追赶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丙乘坐公交车时,恰逢司机丁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两人遂热烈交谈起来,丁光顾聊天,没有注意到前方路口有一行人,而将该行为人撞成重伤。丙的行为与行人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张某在李某胸部连捅4刀,与李某有仇的黄某正好经过此地,又在李某身上猛击几拳,致李某死亡。李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田某用刀将刘某扎成轻伤后懊悔不已,送刘某到医院救治,医生在给刘某注射青霉素时忘了做皮试致刘某死亡。刘某的死亡与田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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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红强 发表于 2017-4-5 22:11
关于B项,一般的聊天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不会侵犯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但是在某种特点环境下,可能会侵犯法益。公交司机在驾驶车辆这个领域应当被认定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区别于普通人,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与人聊天产生的危险后果,至少对危害结果存在过失。但是丙作为非专业人士,不具有预见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应当认定与危害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5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4-27 15:34
连刺胸部4刀不死,打几拳直接就死?如果答没因果关系,可能答案就是如果没刀伤,拳打就不致死。
4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4-27 10:50
介入了异常因素
不被容许的危险
3 # 桃花岛主537 发表于 2012-6-12 10:04
猛击几拳,致李某死亡
2 # xyjie110 发表于 2011-12-1 20:50
55555555
1 # 一時一樣 发表于 2011-7-30 22:50
记得09还是08有一道真题 也是公交司机撞上行人 说有因果关系 不过公交司机好像是被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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