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 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D项错误的原因不在于表述,也不是财产和遗产的字眼,而是
73条必要费用是乙(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不是次债务人
73条必要费用是乙(债务...
73条必要费用是乙(债务人)承担,但19条诉讼费是丙(次债务人)承担。
偶觉得D应该错在关于费用的表述上
既可主张撤销遗赠(并无不妥),也可任由其受遗赠但主张受遗赠人偿还遗赠人的该债务。
73条必要费用是乙(债务人)承担,但19条诉讼费是丙(次债务人)承担。
要是去世了,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了吧?
如果去世了,乙对丙的债权及乙的专属债权便成为乙遗产。应当用其遗产来支付对甲的债务。
A是正确的。即便在乙去世前,甲只能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万元的债权。乙把其专属的5万元债权也赠与戊的行为,也应当被撤销。因为乙还有合法的债务没有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