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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8#
[10司考真题卷二第32题]: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 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 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 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本题有 3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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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飞云王 发表于 2012-8-12 13:51
题干中说“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说明是有犯罪事实的,但是并非嫌疑人所为,并不是没有犯罪事实而应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此种情况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16 # 121472570 发表于 2012-8-12 09:43
万国陈少文的观点:由于今年修正案增加了一种“没有犯罪事实”作为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之一,因此,程序倒流
严格来说已经与新规定相互冲突,但三大本第282 页仍然保留了这一司法解释的内容。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或者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者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侦查。
15 # 343846947 发表于 2012-8-11 14:44
sjx00 2012年08月07日 10:35:40
这样理解不错。
年华之水 2012年08月07日 05:19:34
一是针对人谓此人无“事”不起诉;
二是针对事谓此事不是此人,建议重侦。
14 # sjx00 发表于 2012-8-7 10:35
这样理解不错。
年华之水 2012年08月07日 05:19:34
一是针对人谓此人无“事”不起诉;
二是针对事谓此事不是此人,建议重侦。
13 # 年华之水 发表于 2012-8-7 05:19
一是针对人谓此人无“事”不起诉;
二是针对事谓此事不是此人,建议重侦。
12 # 年华之水 发表于 2012-8-7 05:14
把握好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和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区别,本题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所以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11 # benjinmin 发表于 2012-8-2 15:59
答案 a 有问题 !根据新的刑诉规定!对于不是被告人实施的犯罪 退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10 # MZDZSR 发表于 2012-7-29 12:27
答案是对的 选A 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的,如正当防卫等15条规定情形的不起诉;如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此题A选项就是后者情形。
9 # 燕妞 发表于 2012-7-26 11:10
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修改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和第263条的规定,所以A选项错误。
BCD解析可参照原解析,都是错误的。所以本题无答案。
8 # 燕妞 发表于 2012-7-26 11:01
燕妞 2012年07月26日 10:59:18
Baby-Angel 2012年07月12日 21:15:05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
依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这题A应该是不起诉,而非退回重新侦查,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
晕死,好象又不是这样了。越看越混乱了。。。这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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