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是指由我国《刑法》明文加以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主体限定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早在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就有规定,我国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首开了规定单位犯罪的先河。1997年《刑法》首次在我国的刑法典中规定了单位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涉及单位犯罪的罪名多达125个但单位不能成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主体。刑法中强迫职工劳动罪和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罪规定了单位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