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18237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237#
孙某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98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孙某有妻子,儿女9个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9年12月6日,孙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应按下述哪些原则处理?
  • 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 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 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 应当按照第一份遗嘱的内容执行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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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洪大民 发表于 2017-6-18 11:35
13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6 11:38
明显AB有矛盾,会不会出题的?
12 # yunzhongxinbu 发表于 2015-1-30 11:07
应该表述为: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效力最强遗嘱为准,效力相同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11 # yunzhongxinbu 发表于 2015-1-30 11:05
此题不严谨,理由:假如数份遗嘱中,公证遗嘱在前,后口头遗嘱或其他形式遗嘱内容与其冲突,难道以后遗嘱为准?
10 # 九天妖皇 发表于 2014-6-13 16:28
B选项你是在开玩笑吗?????????????
9 # gujiyouhun 发表于 2013-6-23 10:48
B不严谨~照搬法条,但也应该把A排除在外~。
8 # 古叶风铃 发表于 2012-3-30 16:47
B不严谨
7 # yvhkjatmtd 发表于 2011-7-26 17:56
wjfayun 2011年05月08日 10:11:26
本题B选项不严谨,公证遗嘱的效力最优,因此,除非数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否则,应...
同样,觉得B项不够严谨。
6 # 我是如花 发表于 2011-5-11 23:03
有时的题不能连在一起想,那样老是答不对,
5 # wjfayun 发表于 2011-5-8 10:11
本题B选项不严谨,公证遗嘱的效力最优,因此,除非数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否则,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选项并未说明数份遗嘱中是否有公证遗嘱,就肯定说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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