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本案的处理并非依“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而是依个 案平衡原则。故A项错误,不选。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兼顾双方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签订确认,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刑法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精神病人施加的只能是严加看管和医疗,而非剥夺其生命。张某的行为再恶劣,其母其兄也应承担他们作为一个精神病家属和监护人所应当承担的严加看管和治疗义务,不能剥夺张某生命,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其杀人情节,实属事出有因,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应当运用个案平衡的原则减轻对三被告的处罚。故法院审理此案适用的是个案平衡原则。故B项正确,当选。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虽然恶劣,但其母其兄也应承担他们作为一个精神病家属和监护人所应当承担的严加看管和治疗义务,他们剥夺张某的生命,己超过了必要限度,己然违背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比例原则。故C项错误,不选。本案中,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运用个案平衡的原则减轻对三被告的处罚。故法院审理此案适用的是个案平衡原则。故D错误,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