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行政行诉 » #1727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276#
个体户朱某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工商局发现后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关于该事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工商局应及时告知朱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工商局与朱某合理分担
  • 李某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3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 工商局应依照听证笔录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
  
本题有 26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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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nd0854 发表于 2011-5-20 14:24
不理解立法原则,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也等于说行政处罚一定要在听证结束后才能做出,不听证就不能处罚,保障相对人的权益。
5 # 寒冬 发表于 2011-4-17 17:50
听证的用意何在?
4 # 孟浪春秋 发表于 2011-3-3 20:50
行政许可是按照听证笔录做决定,行政处罚就按照调查结果做结论了。可怜!
3 # 靠自己100 发表于 2010-11-15 17:19
行政处罚法没有确立听证笔录的终局效力,因此D选项的表述亦不正确 ???记不清了
2 # zzwzmj 发表于 2010-8-4 17:47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 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由此可知,A项正确,举证费用由工商 局承担,李某可以委托1—2人参加听证,而不是1—3人,B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没有确立听证笔录的终局效力,因此D选项的表述亦不正确
1 # yaoyaopy 发表于 2010-7-12 11:03
读题不仔细啊。。。是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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