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只有“侵权责任法”是法律规定,其他的法律部门,法律规则都不算法律法律规定了吗?
学法都学傻了。包括有些自以为是的老师。
这题考的是真细啊!!好题!虽然没做对,但是很启发。作为法律人,一定要认真,谨慎...
别捧臭脚了!你是个典型的法八股,大家仔细看看题目:“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A B C D所依据的是不是法律???是不是法律规定了有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怎么就非得按出题人个人的角度去审题呢?只要符合题意,符合一般人对题目意思的理解、没什么不可以,我想司法部也不敢说:一切不依法条,要唯出题人马首是瞻。敢说吗?依刑法。依合同法。依侵权责任法,都是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对具体案件事实作出判决裁定,怎么就不对了??
举个例子,这就跟甲对乙说:走,我请你吃饭。甲和乙到饭店就,甲点了3碗大米饭给乙说,吃吧,我请你吃“饭”,没说请你吃菜,只有饭是饭,所以我兑现了我的诺言。
这是某些老师变态的非学术的论点,我代表我个人鄙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