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9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623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6239#
[09司考真题卷三第47题]: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终结诉讼
  • 驳回上诉
  • 不予受理上诉
  • 中止诉讼
  
本题有 64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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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huangjiajing258 发表于 2010-12-28 12:31
答案A,绝对正确,考试的时候碰到这种题,我们做对了。答案是错的,岂不是很冤枉。
33 # mp300 发表于 2010-12-22 11:43
hkydh 2010年09月02日 23:53:29
请注意审题,上诉状仍在上诉期内且一审法院还未提交二审法院,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已完...

既然没有开始 何来中止?
32 # 李塍山 发表于 2010-11-21 23:54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怎么会有错
31 # David206 发表于 2010-9-10 10:45
分析的有道理!
hkydh 2010年09月02日 23:53:29
请注意审题,上诉状仍在上诉期内且一审法院还未提交二审法院,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已完...
30 # jinlu2009 发表于 2010-9-3 08:57
身份关系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了就不可能再继续诉讼了 应该是终结诉讼而不是中止
29 # hkydh 发表于 2010-9-2 23:53
请注意审题,上诉状仍在上诉期内且一审法院还未提交二审法院,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已完毕,二审法院程序又未启动,出现了这种无法克服的事由,没了被上诉人,再上诉根本无意义,但法院又不能不处理且又不能因此而剥夺甲的上诉权,当然只能是中止诉讼了,不可能是终结诉讼,民诉137条是有适用条件的,我的理解必须是在诉讼程序已启动的前提下法院才适用终结诉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没有开始哪来的终结啊!!!!
28 # psatan 发表于 2010-9-2 12:55
大家不要做易错题了,我算发现了,所谓易错题就是故意给你错的答案,你选对了就算你错。
27 # 512930123 发表于 2010-8-30 13:29
离婚案件,主要就是婚姻关系是否解除问题,还有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对于人身权利的配偶权和亲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财产权就存在继承的问题。如果题目中明确提到财产分割问题,则应当中止诉讼。如果认为离婚案件一般都存在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就应当选择D了。
26 # lanser 发表于 2010-8-29 10:25
应该是A吧~~~~
25 # 在海边看诗 发表于 2010-8-27 18:43
怎么可能是中止?意思是说等她老婆变成鬼了,再叫出题人一起去参加诉讼吧,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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