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待遇仅限于在一定一项或范围内
2、只对其境内的外国人,不对法人
所谓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与本国人的待遇相同,也就是说,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国民待遇表现为三种形式:
无条件的国民待遇、
互惠国民待遇
特定国民待遇。
外国人在内国取得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承担同样的民事义务。
例如,限制出任某些职务。
担任某些职务应当属于政治权利,并不属于民商事权利。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将给以内国人的待遇平等地给以外国人的一种制度。依据国民待遇制度,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内国处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国民待遇制度适用的领域相当广泛,当今各国除公认的领域外,还将该制度适用于船舶遇难救助、申请发明专利权、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方面。
国民待遇在适用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国民待遇以互惠为基础。
2.国民待遇制度是有限制的。根据国民待遇制度,外国人在内国取得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每一项具体权利义务都完全相同。事实上,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对此加以某种限制。例如:各国限制外国人出任某些职务,这已成为国际习惯,如此限制并不构成对国民待遇制度的违反。
3.国民待遇是通过内国国民、公司、产品、船舶或其他物品所享有的待遇表现出来的。
4.国民待遇在结果上追求外国人和内国人在地位上的平等。
5.国民待遇可以是一个国内立法中的条款,也可以是一个条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