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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6#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三第35题]: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 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 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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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0 21:09
B:二审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的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应当调解,调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9 # wy6545188 发表于 2014-8-10 20:11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

  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无解
8 # 料峭 发表于 2013-9-11 09:41
我同意你的[quote]我的鱼 2013年09月01日 20:40:03
# anqi1124 发表于 2011年08月14日 13:48:12 [引用]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quote]
7 # 我的鱼 发表于 2013-9-1 20:40
# anqi1124 发表于 2011年08月14日 13:48:12 [引用]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B选项是错的吧。
再审程序中只有遗漏的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才调解,调不成发回重审。
对于增加诉讼请求和反诉的,不属于再审的审理范围。
我这样的理解对么?
哪位大虾能帮我解答下
同问,哪位大侠解答下
6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8 14:12
D项是一个新的独立的诉讼,不用调解
5 # superciliou 发表于 2013-7-31 08:02
很简单的题
4 # anqi1124 发表于 2011-8-14 13:48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B选项是错的吧。
再审程序中只有遗漏的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才调解,调不成发回重审。
对于增加诉讼请求和反诉的,不属于再审的审理范围。
我这样的理解对么?
哪位大虾能帮我解答下~~谢啦
3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4-30 23:39
188、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4-30 23: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1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4-30 23:36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本诉和反诉虽然有牵连关系,但是二者属于两个独立的诉。反诉提出后,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放弃或者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法院仍然要对反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反诉必须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联系。D项中戊对己提出的是借款纠纷方面的请求,而己对戊提出的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请求,二者不论从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没有联系,所以己不能因此提起反诉,法院应当告知己提起新的诉讼,更谈不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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