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 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 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无解
# anqi1124 发表于 2011年08月14日 13:48:12 [引用]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quote]
B选项是错的吧。
再审程序中只有遗漏的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才调解,调不成发回重审。
对于增加诉讼请求和反诉的,不属于再审的审理范围。
我这样的理解对么?
哪位大虾能帮我解答下
同问,哪位大侠解答下
B选项是错的吧。
再审程序中只有遗漏的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才调解,调不成发回重审。
对于增加诉讼请求和反诉的,不属于再审的审理范围。
我这样的理解对么?
哪位大虾能帮我解答下~~谢啦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