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7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0347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347#
[07司考真题卷三第84题]:甲公司对乙公司的 50 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 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 30 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 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 30 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 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 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 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本题有 2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3
18
7
详细评论内容
6 # hxz08 发表于 2011-1-16 15:18
A 项错误,第三人的异议期是 15 日,而非 30 日。参见《执行规定》第 61 条。
B 项错误,《执行规定》第 62 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 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
5 # xueyong_01 发表于 2010-9-3 20:54
强记
4 # chenboxia 发表于 2010-8-28 20:18
浪头上的鱼 2010年08月03日 12:52:56
这道题要好好的记住
3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0-8-15 18:14
支付令异议期一样的,但支付令只能书面异义
2 # ★▓全勛▓★ 发表于 2010-8-4 03:02
浪头上的鱼 2010年08月03日 12:52:56
这道题要好好的记住
嗯。
1 # 浪头上的鱼 发表于 2010-8-3 12:52
这道题要好好的记住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