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49:38
综上所述,甲给他的儿子丙买鸽子,付完款之后,鸽子就是丙的。至于交货时鸽子不慎飞走,不影响标的物的所有权。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1:06
如果是乙的原因导致鸽子飞走,那么乙再赔一只不就得了?影响丙的所有权吗?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1:59
正因为鸽子是丙的,飞走了,乙才要赔偿。否则鸽子是乙的,那还赔偿啥?
龙兴银
发表于 2020-11-2 18:52:37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02 17:07
你们怎么都绕在直接交付这个坑里了?直接交付应该交给甲,而不是交给丙。
法考坑太深 等答案吧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3:26
如果鸽子是甲的,那么他儿子丙就是借用一下,你说你这么当爹,你儿子长大会孝敬你吗?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4:26
再者说,甲明确表示他是为儿子买鸽子,鸽子的所有权自然是他儿子的。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5:56
所以不要争论了,大家根据我的提示,好好总结一下自己的得失吧?这么做题可不行。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6:33
结论就是鸽子是丙的,大家就往这个结论上靠,自圆其说。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18:58:13
谁能把鸽子是丙的这个结论说的圆满一点?
hhggg
发表于 2020-11-2 19:30:06
我觉得归甲 因为甲以付款 交付的方式不能因为交付物飞走未完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