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行政在所里说新人律师的字写得不好,我说:说来也奇怪哈,我认识好些智商很高的人,那字统统写得烂。
大少在那笑话我,这是什么逻辑。
他爸爸突然走到他面前,比划起来:什么逻辑?这叫你如果喜欢一个人,他什么都是好的。他就是不好,在你眼里也是好的。你如果讨厌一个人,他就算是好,也是不好的。再好,在你眼里看来都是不好的。你喜欢一个人,挖空心思也要找到好的地方。
大少就在那笑,说:那我爸这个人,字就写得很好啊。
你看,富一代与富二代的水平相差,就是如此之大。
我想说,大少他爸爸,一句话就说出了重点,我说这句话,就是不想让行政挤兑新人律师,就算他是真的不好的,我挖空心思,也要给他说出个好儿来。
而大少,没能抓住重点,还停留在那形式逻辑上。
我讲这句话的重点,并不在于我说这话符合不符合逻辑,重点就在于,我觉得新人律师不错,不想别人说他。我就是挖空心思也要夸别人一句来顶回去。
重点不在于我的逻辑是否成立,重点在于我的态度十分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