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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关于货拉拉女用户跳车之愚见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5 23:44:19 查看:5434 回复:30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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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消息轰动全网。一名货拉拉的女用户跳车身亡。我感到莫名的悲愤。一名花季少女就这样消失在清风中……网上对这个消息关注度很高,官方对此评价也非常谨慎。既不说货车司机的主观想法,也不说这位女用户的所思所想。导致从表面上看,这个案件非常蹊跷。
但是我认为,这件事貌似蹊跷,其实也不蹊跷。下面我还原一下事情经过:
女用户要搬家,就通过货拉拉找来了一辆搬家货车。在运输家具过程中,货车司机接连接到不少订单,于是为了多接活,就擅自变更了路线。女用户这时表示不能变更路线,必须按照原路线走。司机拒绝恢复原路线,并破口大骂。双方开始争吵。这时候女用户要求停车,否则就跳车,司机拒绝停车,并说,你愿意跳就跳,没人拦着你,(可能骂骂咧咧,这激怒了女用户)女用户便打开车门,被惯性带下车,导致后脑着地身亡。所以司机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目的,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因为当他知道女用户将要跳车,跳车将导致生命危险的时候,非但不阻拦,而且眼睁睁看着她跳车,具有希望并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主观目的。是故意杀人的其中之一。
综上所述,货车司机涉嫌故意杀人罪。
 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6 00:00:2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列位看官,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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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6 00:10:2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从主客观分析,司机具有放任危险结果发生的主观目的,客观上并未采取施救行为并导致女用户身亡的严重后果,所以这个司机具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他想通过女用户已死、死无对证的机会耍赖而已。望有关部门排除干扰,本着法律责任原则秉公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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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6 00:11:2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这位司机具有保证乘客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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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6 11:46:4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凡是同意我的观点的基本上都是内行好人,不同意的基本上都是坏人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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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1-3-6 19:22:2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无论从四要素还是三要素、主观目的构成要素要件、以及行为模式、产生的后果等因素分析,货拉拉司机涉嫌故意杀人罪是不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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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199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3-7 16:24:12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司机开车行为和当事人跳车行为哪个才与死亡构成因果关系?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您可真够内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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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rlozeng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1-3-7 22:48: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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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weiluck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1-3-8 10:51:10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看了你的分析觉得其他网友让你准备22年的客观题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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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夜奔 学法8级 发表于 2021-3-8 11:04:27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zhouweiluck 发表于 2021-3-8 10:51
看了你的分析觉得其他网友让你准备22年的客观题是正确的。

并不想搞人身攻击,因为人身攻击有悖于法律人的素养,
但连最基本的因果关系都没搞清、民刑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却动辄以内行、大神自称,
确实令人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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