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1-3 17:19
你不要再出来丢人现眼搅混水了!
你干脆就不要再考了!
因为你孺子不可及也,你丢人丢你自己脸丢了8年了。哈哈!你居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你还搞不懂正确适用法律。还自高自傲的认为你自己最正确,还居然在考完主观题那天就高调大喊前提摆庆功宴!试问一下红鹤,你有那个能耐吗?谦虚一点学习,取长补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才是你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不要动不动就把你的理解偏差拿来谈论,你这样做只会被笑话的。
我发过的帖子都是有理有据的,有把握才发的。发帖子目的是讨论学习,发点含金量的帖子而已。
你的帖子呢?都是“偏离”法律适用的。你居然敢把商品房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所指的商品来理解。你真是越学越步入胡同里,建设建议:保持一颗学习法律的热情之心很好,但是还是要好好学习法律,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