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791108 发表于 2020-12-03 16:41
你这些解答怎么都和我的相反?不要吓我。1.不能直接。2、购房者善意取得,不可撤销。3.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级别参考诉讼标的确定。4.债权人可以撤销,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除非经济困难,使公司无法运用)5.E不能找丙,合同相对性。6.浮动抵押进行了登记,具有公示力,可以对抗。7.戊履行后,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其他担保人按比例要求承担。8.原被告的组合多…。9.不能取回,理由依然是购房者善意取得。10.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解释中,关于3%的误差相应的维护权利。(败笔是我答了适用消法3倍惩罚性违约责任。)
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