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age 发表于 2018-1-22 08:59 
丁大状别郁闷了,实习生的说的很清楚了,对于你个人几个建议仅供参考:
1,即搞管理有搞业务很累,得考虑 ...
你说的我理解,不过律师需要的技能很多,不谈实习律师,即便是合伙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总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有专业技术,不一定有市场资源;有市场资源,不一定能相互嫁接。所以,现在的趋势就是合作办案,将各律师长处发挥到极致。至于所之间的比较,因管理模式、合作规则、人与人之间微妙关系,没有相对可比性,所与所之间竞争最直接的就是对市场的占有程度,这也是律所发展之根本,没有市场,所谓的专业无济于事。对于传统合伙制律所,不管业务发展的层次,人合性的本质改变不了。合伙人在市场具有一定占有性,那么会把案件交给合作较好的、能力强的、案件把控性强的律师。案件不会随意交代下去,很多时候一个案件的失误可能砸了自己多年来搭建起来的招牌。不管律所层次如何,还是那句话,企业不养闲人、不养懒人,不养没价值的人,公司如此,合伙企业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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